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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 會 簡 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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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條:本會名稱為中華民國中醫婦科醫學會(以下簡稱本會)
第二條:本會為依法設立、非以營利為目的之社會團體,宗旨如下:
本會以發揚中華傳統醫學,加強中醫婦科醫學研究,並隨時代進步,結合現代醫學,
促進國民健康為宗旨。
第三條:本會以全國行政區域為組織區域。
第四條:本會會址設於主管機關所在地區。
第五條:本會之任務如下:
一、中華傳統醫學婦科醫學學術之研究事項。
二、歷代醫藥學術典籍之整理事項。
三、現代婦科醫藥及相關醫學之介紹及匯通事項。
四、編印中醫婦科及相關醫學論文書報雜誌等事項。
五、接受機關團體或會員之委託服務或辦理學術研討會、演講會暨繼續教育課程等事
項。
第六條:本會之主管機關為內政部。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章程所訂宗旨、任務主要為行政院衛
生署中醫藥委員會。其目的事業應受各該事業主管機關之指導、監督。
第七條:本會會員申請資格如下:
一、團體會員:凡贊同本會宗旨之公司機構或團體。
二、贊助會員:贊助本會工作之團體或個人。
三、永久會員:凡本會會員一次繳交20000元會費之會員。
申請時應填具入會申請書,經理事會通過,並繳納會費。
團體會員應推派代表一人,以行使會員權利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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